“网”事亮“典”丨守护虚拟世界的另一个“你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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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“网”事亮“典”丨守护虚拟世界的另一个“你”

“网”事亮“典”丨守护虚拟世界的另一个“你”
(图侵删)

编者按:有图无真相、隔“屏”或有耳、“按键”会伤人、AI订制也能惹出风波……互联网时代,什么是网民权益保护的“工具箱”?2024年5月是第四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,大河网推出特别策划《“网”事亮“典”》,教你用“法律武器”让网络侵权“典”到即止。

用心分享的生活照,被匿名的别有用心者投以“按键”,杜撰一段有图无真相的“传奇故事”;公开发布的声音、样貌被“偷”走,变成可以购买的“AI陪伴者”,说着“自己”未曾说过的话、做着“自己”未曾做过的事情……“这不是我”,在互联网时代,被侵权的人总会说,“照片中的人是我,但故事不是我。”“照片中的人和我长得很像,但真的不是我。”

面对盗图造谣、AI侵权,我们只能“被动挨打”吗?当你觉得人格权在网络空间受到侵犯时,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让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以下简称《民法典》)告诉你,如何守护虚拟世界的另一个“你”。

别让“按键”伤人记反复上演

图片传递的信息会被认为更具可信度,因此常常成为确认事实、击破谣言的关键物证。然而,近年来频频发生的“盗图造谣”“看图说话”事件,却让人们认识到:在鱼龙混杂的网络传播环境下,就算有图,也不一定就有真相。

2023年9月,网友小婷晒出了1张自己宿舍6人的毕业旅行合影,不料被某博主盗图,还恶意配文传播。类似利用网友日常帖文图片,编造故事,造谣诽谤他人,以吸引粉丝、流量,还引发了对受害人的网暴,造成了恶劣影响的事情时有发生。一些造谣、诽谤他人的当事人也受到了法律制裁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,网络用户、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网络时代,人格权受侵害成为普遍痛点,网友们用“社会性死亡”指代个人在互联网上尊严的丧失,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,造谣损害他人名誉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杜绝“偷”来的“私人定制”

如今,AI技术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,生成式AI也产生了新的人格权侵权形式。除AI生成声音外,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AI换脸、AI自动生成虚假图片、音视频等,不仅能以假乱真,还能无中生有,从而对他人隐私、名誉等人格权益造成侵害。今年清明节前夕,AI技术“克隆”逝者形象和声音使其“复活”的现象,也引发了“是否侵犯死者人格权益”的讨论。

4月23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开庭宣判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。几家公司将配音师声音AI化使用并出售,法院判决几家被告公司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,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二十三条规定,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,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。在虚拟应用普遍进入生活场景的时代,我们一定要知晓并学会用“法律武器”保护自己在网络虚拟空间的人格权益。(董蕾 实习生 范弘烨)

(大河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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